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成长,促进形成新的发展动能,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修订完善。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高新技术企业7.9万家。高企政策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高企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一半以上。高企已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骨干力量。”阴和俊说。
阴和俊表示,认定办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随时间推移逐渐暴露出跟不上产业发展变化、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优化认定条件程序,加强后续监管。
“此次修订完善主要体现在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流程、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以及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四个方面。”阴和俊说。
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的内容有:将小企业的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由6%调整为5%,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调整为“不低于10%”,以顺应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趋势;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转让。
简化优化流程方面: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地评审专家的备案管理下放给地方认定机构。为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新修订的认定办法明确,采用备案和跟踪管理、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认定机构、申报企业、中介机构及评审专家提出责任要求。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修订中,扩充了服务业支撑技术,增加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比如新增检验检测认证、现代体育服务、智慧城市等服务业支撑技术;新增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及基础设施等先进技术。
据悉,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近日将由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同时,三部门正抓紧编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提高可操作性,使政策尽快落到实处。